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徐善瑾今年54岁,曾是安徽省固镇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的业务员。2004年他因涉嫌贪污被固镇县检察院逮捕,遭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,2006年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,此后一拖就是11年。
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长友违纪违法被双开》死者母亲:学校和我们进行过协商,但我们从没想过要主动找他们家属。毕竟我女儿都已经死了,找他们又有什么用?只是希望这件事,能够有始有终,我怕他们会使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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