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类制度,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“梅根法案”。经重大案件推动,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。1996年联邦“梅根法案”出台,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。
近日,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,受伤的原告要求索赔各项损失22万元,否则不予谅解。最终,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狮子大开口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,对积极筹款履行赔偿义务、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。
《立纪法"保护墙"!云南为715名受不实举报干部正名》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。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,4岁女童遭强奸,下体重伤,没有人证。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,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,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。“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,几次心理疏导后,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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