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查明,2014年间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2014年下半年,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,2014年10月24日、2014年11月4日,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,共计人民币400万元。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。
在去年初村(社)组织换届前,嵊州市就出台《村主职干部考核管理意见》,为村干部履职亮明“红绿灯”。新任村干部上任后,该市开展“走马上任一百天”活动,督促新一届村干部干事创业快上手。“在之后的走访调查中,发现仍有部分村干部上任后,不认真执行坐班制度,经常性请假,群众办事找不到人。”嵊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。
《北京顺义区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升级为中风险地区》吕梁市中院裁定,冻结、扣划被执行人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、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434825元;或扣留、提取其等额收入;或查封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