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起诉书显示,潘周贤与其父潘基祥于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,向越南一名商人支付50万美元(约324万元人民币),试图安排200万美元(约1297万元人民币)款项贿赂中东官员,希望促成出售越南一座72层高的“京南地标大厦”。
《欧盟在布鲁塞尔签署与英国就未来关系达成的协议》1974年12月,咸宁干校撤销,人员被安置到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单位。1976年10月,“四人帮”被粉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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