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6日下午4时许,五常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,在五常镇小十字街鑫六福金店旁一男子被打伤,有生命危险。
21时30分,李某来到家门口准备开门时,发现门是反锁着的。他对着家门使劲敲打,几分钟后王某才打开了门。李某几步闯进卧室,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站在屋子里。“你就是天天和我媳妇在一起的那个男的吧?”李某从床底下掏出一把匕首说,“今天我非弄死你不可。”随后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,打完就和该男子厮打在一起,王某急忙阻拦。其间,李某用刀刺向男子左胸部,男子趴在床上就不动了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《沈阳1例无症状转确诊 系此前境外输入病例密接者》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



